第十九批《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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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各地政策
  近日,江蘇省第十九批《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將南京市江北新區(qū)江北大道以東、萬壽路以南地塊移出名錄;將無錫市原江陰富麗化工有限公司(江蘇富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等3個地塊新增納入名錄。
 
關于發(fā)布第十九批《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及修復施工相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公告2021年第71號)關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信息公開要求,結合近期開展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及評審情況,江蘇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會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形成了第十九批《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現予以公布。
 
  一、新增納入名錄地塊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情況,將無錫市原江陰富麗化工有限公司(江蘇富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等3個地塊新增納入名錄。
 
  二、移出名錄地塊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情況,將南京市江北新區(qū)江北大道以東、萬壽路以南地塊移出名錄。
 
  三、有關要求
 
  (一)列入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
 
  (二)對列入名錄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的要求,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報告。
 
  附件:1.《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納入清單(第十九批)
 
  2.《江蘇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第十九批)
 
  江蘇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12月2日